院相关老师:
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是教育研究的重要环节,也是普教科研的目的之一。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是黄浦区特色科研项目,迄今已历经三轮项目制实践,进入常态化运作。为进一步健全区域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优化项目推进的实施流程与关键环节,加快优秀成果的及时有效转化,扩大成果应用实践的范围与成效,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效益与品。现启动2021年度黄浦区第四轮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本区在职在岗的、具备教育科研积极性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项目权责
1.黄浦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是区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类别之一,管理规范,经评审立项和顺利结项后,附有立项证书和结项证书。
2.本类项目可参与市区级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能够体现成果应用及实践效果方面的生长性,为原成果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等提供有利条件。
3.为保障项目的扎实有效推进,本项目一经立项,区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应的管理、指导与服务。
4.成果持有方推广原成果的过程,可与教师研修相结合,转化为区级教师培训课程,并赋予成果推广的主要人员相应学分。
5.由成果持有方、应用方共同组成的项目主体,应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保持团队内部及时、顺畅、有效的沟通,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和团队文化。
6.成果持有方和成果应用方应根据项目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成果持有方应根据需要提供相应专业服务,如原成果的相关资料、人员培训、研讨指导等;成果应用方应深入学习原有成果精髓,创造性地实施应用原有成果经验,主动寻求成果持有方的指导和帮助,并以成果推广为抓手,拓展和深化已有研究成果,推动课程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周期
本轮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实践研究周期为两年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方
拟设立项目包括区域品牌、学校特色、课堂技术三大类别,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黄浦区2021年度第四轮拟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目录》。
1.区域品牌类、学校特色类项目
以成果应用方为项目申报方,项目负责人限1人
2.课堂技术类项目
以成果持有方为项目申报方。如成果推广方仅为成果推持有者,以成果持有者为项目负责人,限1人;如成果推广方为教研员和成果持有者,以教研员和成果持有者共同作为项目负责人,限2人。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期间,成果持有方、应用方可自行或通过区科研室取得联系,组建项目团队。课堂技术类项目的成果应用范围可在已备案意向学校的基础上,由教研员或成果持有方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范围,定点增加成果推广应用的对象。
2.项目团队须认真学习成果精髓,结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原成果中选择具体、可行的内容进行推广与深化研究,共同商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成果推广应用的条件、目标、内容、做法等。
3.《申请书》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于左侧装订成册,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统一集中报送到区教育学院科研室。《申请书》电子版须发送至电子信箱:hpkeyan@hpe.cn。
四、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4:00前。
报送地址:黄浦区教育学院(龙华东路519号)405、406室学段科研员处
附件1:2021年度黄浦区第四轮拟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目录
附件2:黄浦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申请书
科研室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