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黄教〔2014〕35号)文件精神,黄浦区2017年度将进一步加强成果推广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区科研室将首先征集有意向在全区推广各校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为了宣传与推广我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探索我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向实践转化的现实路径,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意向征集活动,在各校自主推荐的此基础上,核准并形成“黄浦区2017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项目名单”,由区科研室进行统一发布,供全区教师、教育管理与研究人员从中选择并加以推广应用,从而进一步发掘并提升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成果要求
本次自主推荐在全区推广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见附件1):
1.获上海市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2015年);
2.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五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2015年);
3.获上海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2014年);
4.获黄浦区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2016年)。
三、征集办法
1.申报人须有成果推广意向,愿意向全区推广自己的成果,并愿意承担成果推广过程中所需要的培训、指导及相关支持工作。
2.申报人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3.申报人须填写《黄浦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项目自荐表》(附件2),在《自荐表》中需要清晰介绍成果内容、建议推广对象与范围、推广途径与方式、推广所需条件、建议深化研究之处等。
4.《自荐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于左侧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统一集中报送到区教育学院科研室。同时,《自荐表》的电子版须发送至区科研室的电子信箱hpkeyan@hpe.cn。
四、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4:00之前。
报送地址:科研室405和406室 各学段科研员
五、资料下载
本通知及《黄浦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项目自荐表》可在“黄浦教育科研网”(http://hpky.hpe.cn)“资料下载”一栏下载。
附件1:黄浦区符合自主推荐要求的成果目录
附件2:黄浦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项目自荐表
科研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