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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来源: 学院管理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教科研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升教育实证调查方法运用能力、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按照“倡导教育实证研究,提高实证研究能力,导向教育实践改进”的目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应用调查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欢迎我区教师踊跃参加。

 

参与对象与参与形式

    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区教研科研人员,自愿报名参加,由区教育学院科研室组织学校申报,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

 

二、参选成果要求

   1.参选成果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
   2.参选成果包括三个部分: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工具(如问卷、量表)。调研报告须遵守文体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
   3.调查研究的内容选题:可以选择自己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有价值的“真问题”,或者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4.调查研究的来源:调研报告来源不限,可以是以往所做或正在做的课题,也可以是开展的教育教学项目或工作;教师提交参评的调查报告如属于国家、市、区级、校级课题研究的内容,请注明课题名称;如果该成果在其他任何报刊杂志上已经发表的,请予以注明发表时间和期刊。
   5.调查研究报告正文篇幅在350010000字左右。如果原有调查报告篇幅过长,可以写一个1万字以内的报告,更多内容以附件呈现。

 6.调查征文须如实署名,不存在著作权纠纷。调查研究成果末尾需要署名作者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便于必要情况下联系。

 

三、我区评选活动组织过程

   1.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稿一式两份;

   2.报送截止时间:930日(周四)下午4

   3.报送地点:龙华东路519号 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406室 曹婕琼老师收;

   4.电子版的发送:务请各学校科研室主任同时将“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和征文的电子版(成果篇名后请用括号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统一打包发送至24468145@qq.com,邮件主题为“所在单位名称+调查方法成果评选”。

 

   区科研室将按照市里征文的要求,对征文进行统一筛选,然后报送至市里。

 

 

科研室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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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区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