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公布。根据公告要求,请有意申报该课题的单位认真做好本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与详情请查询官方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公告》的要求,准备课题申报材料。请务必注意申报人的资格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终审后将在网上公示申报情况,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
2、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2023年5月5日零点至6月5日24时开放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先进行单位注册,单位注册得到上海教育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才能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2023年6月5日(星期一)24:00前完成审核工作,在平台上提交给上海教育规划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本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5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给各学段分管科研员。
3、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应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提交时间为6月8日(星期四)至6月9日(星期五)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报送。《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上海教育规划办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全国教育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
上海教育规划办联系电话:021-64184439
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