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位老师:
根据沪教科院﹝20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本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深化,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区共可推荐申报的数额为20项。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原则上每校申报科研成果数量不超过1项;区教育局和教院申报的额数按照市教科院文件要求。
2.本次参与评选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在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通过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
3.参评范围、评选标准、申报办法、评选流程等详细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选的通知》(见附件)。
4.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书》4份(见附件);(2)相关研究结题报告、著作或论文1份,无需提交研究的过程性资料(如课例集、案例集、学生作品等)。
5.材料提交:书面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学院(龙华东路519号)1号楼405、406室各学段科研员处,如有不清可咨询各学段分管科研员。
6.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
7.最后提醒:请申报者仔细阅读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进行填表、打印。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
2024年3月15日
附件-正式文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选的通知.pdf